关于河南金盼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立方保温板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1-11-17来源:环保局

关于河南金盼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加工10万立方保温板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宜环审〔2021〕66

 

河南金盼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洛阳佳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金盼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立方保温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结合我县环境功能区特点,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二、本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祥和路2号租赁现有厂房),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1.31万元,建设年加工10万立方保温板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车间内建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三、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 、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水泥筒仓呼吸粉尘由 2 台仓顶覆膜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上料、混合工序粉尘经集气罩+覆膜袋式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清灰、切割、破碎工序设置独立工作区域,二次密闭,各产尘点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发泡、流化、熟化、成型区域密闭,EPS切割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以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10 mg/m3”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限值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锅炉烟气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限值要求。

2 、落实废水治理措施。锅炉软水制备废水经储罐暂存、蒸汽冷凝水经收集池收集全部回用于搅拌、设备清洗,全厂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依托厂区)沉淀预处理,厂区总排口出水水质应达到西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锁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搅拌装置、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废塑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塑料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供应厂家回收;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四、严格落实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并于项目建成投运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政策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宜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部门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1年1117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471600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真:0379-6888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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