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共创共享环保春节】锦屏镇“四步走”重拳出击,全面禁燃

日期:2022-01-24来源: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防治大气污染,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精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锦屏镇采取“四步走”,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第一步:以会促干,夯实责任。1月21日上午,锦屏镇召开禁燃禁放专题会,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等100余人参加会议。镇党委书记田武伟充分强调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目标任务,要求整合力量,以网格化管理推进禁燃禁放工作,确保排查无死角,管理无缝隙。

第二步: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宣传车入村、干部入户、悬挂横幅、张贴禁燃通告、大喇叭播放录音、农户签订《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承诺书》等多种方式,在全镇不间断地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禁燃禁放的要求家喻户晓,形成浓厚宣传氛围。

第三步:分片包干,压实网格。通过制定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明确机关干部禁燃禁放责任区,层层落实禁燃禁放责任,细化网格化管理。同时各行政村由村支部书记牵头,组织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一村一警,分队分片,入店入户,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从源头上加强禁燃禁放禁售的有效管控,加大排查力度,发现有销售烟花爆竹的要坚决予以收缴并处罚,彻底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第四步: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由镇环保办牵头,联合镇纪委办、村镇所、派出所、应急办等多个部门,成立工作小组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村组小卖部、商户及农户家中开展烟花爆竹私存私放问题排查,收缴违规存放的烟花爆竹,并给予处罚追责。对在全镇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本通告在宜阳县辖区内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锦屏镇自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行动开展以来,参与干部群众共500余人,签订禁燃禁放承诺书12000余份,张贴通告200余份,宣传横幅100余条,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商户3家,行政拘留6人。

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打击了锦屏镇存放、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接下来锦屏镇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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