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日期:2020-09-11来源: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二)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四)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五)推进全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竟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六)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企业申报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订相关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
  (八)负责协调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发展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服务工作水平。促进各项涉企政策、指施有效落实,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和行政服务效能;强化跟踪协调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军民融合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负责协调军民整合成员单位拟订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指导军民融合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协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等建设。
  (十二)负责全县军民融合各成员单位和各专项小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指导协调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四)归口管理全县民营科技工作;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登记、鉴定、奖励、技术市场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全县科技奖励政策;负责国家、省、市、县级科技奖励项目的审查和申报;负责科技咨询等评估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归口管理合理配置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事业费、科技发展基金,组织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为科技发展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
  (十六)负责组织工业企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协作攻关工作,协调全县用先进成熟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与产品的认定,积极发展全县高新技术产业。
  (十七)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组织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财务、人事、政务公开、档案、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工业和信息化股。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组织申报工业信息化发展领域政策扶持资金;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情况,及时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负责全县工业统计分析、目标管理和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工业领域环境污染防治、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工作。
  (三)军民融合股。负责组织协调军民融合成员单位拟订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指导军民融合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协调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等建设。负责全县军民融合各成员单位和各专项小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指导协调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四)科技股。组织制定并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工业科技研究、新产品开发及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工业科技成果的申报、管理及转化生产等工作;指导全县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推动创新型县域建设;负责全县小微两创工作实施。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系统企业的党务工作。
三、单位领导
  局长:李广伟
四: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 

单位地址:宜阳县城北区政务大厦三楼
  单位电话:0379-68882166
  单位邮箱:
yyxgxjbgs@126.com
  邮政编码:4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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