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宜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76.70555万元(其中新分配资金257.1254万元,以前项目资金调减待使用492.38015万元,本批次使用219.58015万元)。根据宜财预〔2022〕78号文件,结合宜阳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现将上级下达资金情况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65.2254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26号)中央资金165.2254万元。
2.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91.9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资〔2021〕139号)中央资金91.9万元。
3.市级衔接资金15.4万元
《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洛财预〔2021〕625号)市级资金15.4万元。(已分配收回再安排)
4、县级衔接资金204.18015万元
①《宜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宜阳县韩城镇于洼村道路建设项目等项目资金的通知》(宜财预〔2022〕62号)县级资金202.19015万元。(已分配收回再安排)
②《宜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宜阳县韩城镇3000亩小麦育种地基地生产路建设项目等项目资金的通知 》(宜财预〔2022〕42号)县级资金1.99万元。(已分配收回再安排)
以上资金合计476.7055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宜阳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经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乡镇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为依据。
二是按照项目精准,低收入人群人口精准为依据。
三是按照先产业发展,后基础设施为依据。
四是按照项目质量高低为依据。
五是按照低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乡村优先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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