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2022年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选树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9-30来源:

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在全县树立自强不息、自主创业的典型,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示范园区、示范项目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25号)的规定执行。

二、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申报条件参照豫政办〔2017〕25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的基本条件与示范项目相同,同时也要着重突出助力乡村振兴主题:项目为解决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做出突出贡献;项目对脱贫家庭增收有较强的拉动作用,带动增收的脱贫户数在5户以上(或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人以上,其中脱贫人口占20%以上),增收效果明显。

三、已被评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和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的,不再申报;曾经享受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奖补的园区和项目,不再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按《2022年申报省级示范需提交材料目录》准备申报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2年10月8日前向宜阳县农民工办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候。

联系方式:0379—63089501

材料报送地址: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3办公室


附件1.doc

附件2:2022年申报省级示范需提交材料目录.zip


   宜阳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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