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文件要求,宜阳县自然资源局依据下发的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内容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积极开展县域内所涉及的图斑核查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公告如下:
经现场核查,图斑1:位于宜阳县张坞镇,编号为ZJ4103272021021002、图斑投影面积为83911.66平方米;
图斑2:位于宜阳县锦屏镇,编号为ZJ4103272021004002、图斑投影面积为15720.58平方米;
图斑3:位于宜阳县樊村镇,编号为ZJ4103272021006006、图斑投影面积为4010.16平方米;
图斑4:位于宜阳县莲庄镇,编号为ZJ4103272021016002、图斑投影面积为71791.62平方米;
图斑5:位于宜阳县白杨镇,编号为ZJ4103272021023001、图斑投影面积为2465.76平方米;
图斑6:位于宜阳县锦屏镇,编号为ZJ4103272021004001、图斑投影面积为2693.19平方米;
图斑7:位于宜阳县韩城镇,编号为ZJ4103272021016001、图斑投影面积为208451.4平方米;
图斑8:位于宜阳县樊村镇,编号为ZJ4103272021024001、图斑投影面积为43561.75平方米;
图斑9:位于宜阳县上观镇,编号为ZJ4103272021019001、图斑投影面积为2224.65平方米;
图斑10:位于宜阳县莲庄镇,编号为ZJ4103272021001002、图斑投影面积为4469.77平方米;
图斑11:位于宜阳县白杨镇,编号为ZJ4103272021022003、图斑投影面积为7172.3平方米;
图斑12:位于宜阳县柳泉镇,编号为ZJ4103272021025002、图斑投影面积为29960.72平方米;
图斑13:位于宜阳县柳泉镇,编号为ZJ4103272021025001、图斑投影面积为45467.45平方米;
以上共计13个图斑,均为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故认定以上34个图斑大类为历史遗留矿山(10),图斑小类为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11)。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79-68820259转6100或以书面形式到宜阳县自然资源局6102室申请复核,本公告期为30天。
特此公告。
附件: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图斑影像切图
2022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