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日期:2023-08-28来源: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河南省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依用地单位申请,我局于2023年824日组织相关专家对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伊高速公路XYTJ-4项目部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踏勘等形式,对该土地复垦项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进行公告。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是河南省新伊高速公路XYTJ-4项目部临时用地,责任单位: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复垦区位于宜阳赵保杨庄村、龙王庙村、东赵村、赵庄村复垦面积69.75,已复垦63.52亩,剩余6.23亩拟转型利用。      

二、复垦情况

该宗临时用地现场已拆除清理,土地平整,耕地质量等级符合种植要求,复垦面积63.52亩,已达到复垦目标,拟通过验收。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专家组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现对以上的验收初步意见进行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宜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如公告后无异议,将请建设单位及时将复垦后的土地移交当地村委会,以便加强后期管护。

 

联系科室:宜阳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保护修复科

联系方式:0379-68820625转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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