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日期:2021-07-14来源:

tem.png说明:

一、 本单位做出下列行政执法决定前应由法制审核小组进行法制审核:

(一)行政许可类决定

1、撤销行政许可的;2、其他行政许可产生争议的。

(二)行政处罚类决定

1、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的;2、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3、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上述规定的数额的; 4、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的; 5、作出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 6、其他重大、复杂的行政执法决定的。

(三)行政强制类决定

1、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的;2、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的;3、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强制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强制被处罚单位履行行政决定的;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二、承办科室在送审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报告;(三)拟作出决定的案卷材料;(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代拟稿;(五)相关证据资料;(六)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七)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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