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日期:2022-01-01来源: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与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相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行为,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价格稳定工作。

二、各相关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上涨。

三、各相关经营者不得超出正常存储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各相关经营者要明码标价,要真实明确标明商品价格等内容,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相关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六、各相关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牟取暴利。

八、违反价格法律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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