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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推进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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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4-28
来源:
为了切实推进我县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和国家的评估认定,出台《宜阳县推进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实施方案》。
一、编制背景及意义
2023到2025年,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人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至少三分之一的县(市、区)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认定。我县在2024年将接受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验收,全县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
二、编制依据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洛发〔2023〕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1.目标任务
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规范发展,完成普及普惠水平3个指标1.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90%以上。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2.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一)提高公办园占比,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
实现公办园科学布局,编制全县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和建设计划;城区至少举办5所标准化公办园,13个乡镇(除城关镇、花果山乡、上观乡)每个乡镇至少举办2所标准化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花果山乡和上观乡至少举办1所标准化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
(二)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健全政府统筹,县住建、自然资源、教体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落实规划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四同步”的主体责任,产权及时移交县政府,全部办成公办幼儿园,为满足幼儿就近入园提供基本保证。
3.推动幼儿园规范发展
(一)严格认定标准。幼儿园由县教体局负责审批,并到民政或编制部门登记。
(二)规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由县发改委、教体局、财政局核定,并报县政府审定。
(三)加大经费投入。按照幼儿数量和省定生均财政综合拨款基准定额安排财政拨款,由县财政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学期拨付。
(四)实行就近入园。坚持幼儿园属地管理、划片招生,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应入尽入。
4.促进保教质量提升
(一)加强科学保教理念引领
牢固树立幼儿园保育和教育并重理念,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二)强化等级评估质量提升
根据《洛阳市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做好各级各类评估认定工作。
(三)加强学前教师队伍建设
加快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数量,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人事档案统一管理,委托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集体存放档案。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
(四)持续规范办园行为
持续开展无证园清理整顿,及时消除非法办园。
四、解读机构
宜阳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周校民
联系电话: 6882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