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亿江龙祥城3幢1单元204)
-
日期:2023-05-29
来源: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宜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亿江龙祥城3幢1单元204 | 姓名更正:权利人姓名易治曾,更正为尹治曾 |
公告单位:宜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