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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宇琪对坐落于宜阳县香鹿山镇李贺大道北侧电业局家属楼1-5-401,原登记于宋红丽、杜欣明(已亡故)名下的不动产【宜(寻)房权证(2002)字第私000093号】,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并予以公告。如对该申请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宜阳县市民之家二楼东)。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宜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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