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然资源 > 不动产登记

    杨军朋、赵浮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宜阳县城关镇红旗西路北侧利春二街的房产,证号为S014300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军朋、赵浮萍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