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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通〔202338

 

为实施宜阳县城乡建设规划,宜阳人民政府拟征收樊村镇老庄村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种植园用地0.0340公顷、林地0.0739公顷、其他农用地0.1810公顷,共计0.2889公顷,作为河南华电宜阳19.2MW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北至老庄村其他草地,南至老庄村林地,西至老庄村林地,东老庄村其他草地

地块北至老庄村其他草地,南至老庄村林地,西至老庄村其他草地,东老庄村其他草地

地块三、四、五、六北至老庄村林地,南至老庄村林地,西至老庄村林地,东老庄村林地

地块七、八北至老庄村其他草地,南至老庄村其他草地,西至老庄村其他草地,东老庄村其他草地

地块九、十北至安古村种植园用地,南至安古村种植园用地,西至安古村种植园用地,东安古村种植园用地

地块十一北至沙坡村其他草地,南至沙坡村其他草地,西至老庄村旱地,东沙坡村其他草地

地块十二北至沙坡村其他草地,南至沙坡村其他草地,西至老庄村其他草地,东沙坡村其他草地

地块十三北至老庄村其他草地,南至老庄村其他草地,西至老庄村其他草地,东老庄村其他草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设施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樊村镇老庄村林地0.0739公顷、其他农用地0.1470公顷,共计0.2209公顷

拟征收樊村镇安古村种植园用地0.0340公顷

拟征收樊村镇沙坡村其他农用地0.0340公顷

宜阳县人民政府拟组织樊村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宜阳县人民政府拟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批次用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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