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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宜阳县赵保镇董王庄乡120兆瓦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的启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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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7-05
来源:
宜政通〔2023〕44号
为实施宜阳县城乡建设规划,宜阳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赵保镇等2个乡镇、马河村等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1175公顷、林地0.4789公顷、其他农用地0.8745公顷,共计1.4709公顷,作为宜阳县赵保镇董王庄乡120兆瓦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北至西赵村林地,南至马河村林地,西至马河村林地,东至西赵村林地。
地块二:北至马河村耕地,南至马河村林地,西至西赵村林地,东至马河村耕地。
地块三:北至史庄村耕地,南至马河村耕地,西至马河村林地,东至史庄村耕地。
地块四:北至坡底村林地,南至坡底村林地,西至坡底村林地,东至坡底村林地。
地块五:北至坡底村草地,南至坡底村林地,西至坡底村草地,东至马河村林地。
地块六:北至马河村林地,南至马河村草地,西至马河村林地,东至马河村林地。
地块七、八、九:北至马河村草地,南至马河村草地,西至马河村草地,东至马河村草地。
地块十、十一:北至灵官殿村林地,南至灵官殿村林地,西至灵官殿村林地,东至灵官殿村林地。
地块十二:北至庄科村林地,南至庄科村林地,西至庄科村林地,东至庄科村林地。
地块十三、十四:北至灵官殿村林地,南至庄科村林地,西至庄科村林地,东至庄科村林地。
地块十五、十六:北至庄科村林地,南至庄科村林地,西至庄科村林地,东至庄科村林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公用设施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赵保镇马河村集体耕地0.1064公顷、林地0.1540公顷、其他农用地0.1200公顷,共计0.3804公顷。
拟征收赵保镇坡底村集体林地0.04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289公顷,共计0.0698公顷。
拟征收赵保镇史庄村集体耕地0.0111公顷、其他农用地0.7256公顷,共计0.7367公顷。
拟征收赵保镇西赵村集体林地0.0040公顷。
拟征收董王庄乡灵官殿村集体林地0.1076公顷。
拟征收董王庄乡庄科村集体林地0.1724公顷。
宜阳县人民政府拟组织董王庄乡人民政府、赵保镇人民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宜阳县人民政府拟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批次用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