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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委办〔202039

 

 

宜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决定从202012月至20214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突出重点地域、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何贵涛为组长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6个烟花爆竹打非督导检查组,对打非工作开展全面督导检查。

三、排查重点

(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

(二)乡村各类经营门店、集贸市场及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特别是周边县(市、区)交界处等可能出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

(三)曾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人员。

(四)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和人员。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202012--20211

乡(镇)政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逐一排查,登记造册,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核查阶段(20211--20214月)。

各乡(镇)结合本辖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际,实行全方位核查。组织派出所、应急办(安监办)、工商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同时,落实领导分包责任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为。

(三)抽查阶段(20212—20214月)。

16个烟花爆竹打非督导组工作,定时不定时的方式,在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对各乡(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跟踪处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镇)两级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落实,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坚决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依法打击。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要予以严查,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务必追踪溯源,深挖利益链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烟花爆竹由当地公安部门依法组织销毁,不留隐患。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和典型曝光相结合,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政策,为打非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公布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和推动打非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要落实月报告制度,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烟花爆竹打非情况统计表》报送县安委办,并于2021415日前报送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总结。

联系人:白卫国    

  话:0379—68871118

  箱:yyajsk@163.com

 

 

                             20201225

 

 

 

 

 

 

 

宜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12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