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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启航必达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有色金属2000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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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0-12
来源:环保局
关于洛阳启航必达科技有限公司
年加工有色金属2000吨生产线技术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宜环审[2020]99号
洛阳启航必达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河北征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洛阳启航必达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有色金属2000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结合我县环境功能区特点,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二、本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电子电器专业园,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建设对年加工有色金属2000吨生产线技术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在生产车间内安装车床、铣床、锯床等对现有工程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及安装配套的环保设施。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产能不变,不新增劳动定员,人员从厂内调配。
三、项目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切割工序采用切削液进行切割,在湿润状态下进行;东、西车间内新增的砂轮磨刀机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各自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厂
区现有)排放(1#、2#),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需同时满足《洛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环攻坚[2020]2号)文中的限值要求。
2、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车床、铣床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3、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金属碎屑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进行合理化、资源化利用。废机油、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四、本次技改项目符合“以新带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五、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政策标准执行。
六、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宜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部门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0年10月9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471600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传 真:0379-6888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