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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石研磨科技(洛阳)有限公司年产树脂砂轮1500万片树脂平行切割砂轮和钹型磨削砂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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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04
来源:环保局
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匠石研磨科技(洛阳)有限公司年产树脂砂轮1500万片树脂平行切割砂轮和钹型磨削砂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匠石研磨科技(洛阳)有限公司年产树脂砂轮1500万片树脂平行切割砂轮和钹型磨削砂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4日-2020年11月11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匠石研磨科技(洛阳)有限公司年产树脂砂轮1500万片树脂平行切割砂轮和钹型磨削砂轮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义络煤矿工业园区机修厂内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征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阳县义络煤矿工业园区机修厂内,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建设年产树脂砂轮1500万片树脂平行切割砂轮和钹型磨削砂轮项目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用房等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劳动定员人员从义络煤矿公司现有职工进行调配。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硬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甲醛、苯酚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建议值的要求;投料、硬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2)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筛分机、成型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3)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落料、不合格品、废包装物、收尘灰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落料、收尘灰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废包装物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含汞荧光灯管、废润滑油、含油的废手套和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污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