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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聂家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张片状面膜及十万瓶膏状面膜混合分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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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04
来源:环保局
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洛阳聂家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张片状面膜及十万瓶膏状面膜混合分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阳聂家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张片状面膜及十万瓶膏状面膜混合分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0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聂家信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张片状面膜及十万瓶膏状面膜混合分装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城关镇灵山大道中段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倚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阳县城关镇灵山大道中段,总投资270万元,环保投资52.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厂区现有空置车间建设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在人工称量、投料和罐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挥发性气体在密闭车间内经新风系统过滤吸附后,达到空气洁净度为10万级,颗粒物、挥发性气体的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为设备冲洗水和玻璃瓶清洗废水,设备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化粪池;玻璃瓶清洗废水用于车间地面清洗,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排水属于清洁下水,进入厂区化粪池;进入化粪池的生活水、设备冲洗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排水经沉淀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搅拌灌装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和废过滤介质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包装袋定期外售;不合格品、废过滤介质定期与生活垃圾一并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2)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