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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钧达新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材料提取中试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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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16
来源:环保局
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洛阳钧达新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材料提取中试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2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钧达新科技有限公司贵金属材料提取中试基地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租赁河南宏元精铸有限公司5#厂房)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租赁河南宏元精铸有限公司5#厂房),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12.1万元,建设一条研究金属铼、钼新型湿法冶炼工艺技术,完成湿法冶炼工艺中各参数的数据分析,在试验中确定初步选定的反萃取剂的正确性与实用性的中试线。本项目中试试验分批次完成,在服务期内,每两年为一个周期,试验时间为7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车间内建搅拌浸出区、板框压滤区、萃取线、配料区、蒸发车间、还原车间、原料仓库等建设相应的配套环保设施。试验时间结束后应拆除设备。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搅拌浸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氨水储罐区产生的氨气,高铼酸铵浓缩工序,钼酸铵浓缩工序,氢还原工序产生的氨气经收集后通过密封管道通入氨气冷凝喷淋回收塔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2#)排放;盐酸储罐区、调节酸碱度工序及洗涤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密封管道进入氯化氢冷凝喷淋回收塔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3#)排放;以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氯化氢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氨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厂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体制;生产废水为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北城区污水处理厂。工艺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中和沉淀+过滤+RO反渗透水处理系统)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冷凝喷淋回收塔产生的喷淋回收液暂存于盐酸、氨水储罐区,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依托厂区)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宜阳县北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板框压滤机、各类泵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除尘器除尘灰、不合格品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进行合理化、资源化利用;废料渣及过滤杂质、工艺废水深度处理浓水、废萃取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