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210日-2021224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龙跃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块环保海绵砖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柳泉镇河东村2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文汇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柳泉镇河东村2号,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7.22万元,建设年产200万块环保海绵砖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区办公室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原料库应密闭,需安装喷雾设施;给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筒仓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工序的设备需密闭,产生的粉尘经抽风管道送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各排气筒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排放限值要求;项目严格落实省、市相关要求,做到“五到位、一密闭”,并对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安装用电监管系统。(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定期清掏用于肥田,全部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远期待区域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残次品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