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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拟对卓扬春都生物科技(洛阳)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饮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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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2-10
来源: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24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卓扬春都生物科技(洛阳)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饮料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食品产业园青啤南路3号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食品产业园青啤南路3号,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67万元,建设年产6万吨饮料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2m高排气筒排放,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要求及《洛阳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洛环攻坚〔2020〕2号)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应达到《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规模标准要求;自建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NH3、H2S的排放浓度应达到《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GB14554-1993)臭气浓度表1的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放至厂区污水排放口;蒸汽冷凝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空罐清洗废水、杀菌废水、纯水制备外排浓水、循环系统冷却水、纯水制备系统反清洗为生产废水,直接排放至厂区污水排放口;CIP清洗废水、灌装车间台面及地面冲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工艺:PH调节+水解+好氧,处理能力20m3/d)处理后直接排放至厂区污水排放口;厂区污水排放口出水水质应达到宜阳县北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宜阳县北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反渗透主机、装箱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过滤产生的滤渣、灌装生产线产生的废瓶、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纯水制备产生的反渗透膜、锅炉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灌装生产线产生的废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纯水制备产生的反渗透膜、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锅炉纯水制备过程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生产过程中过滤产生的滤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外运至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