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312日-2020318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华电河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河南华电洛阳宜阳金荷绿洲居民小区地热供暖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宜阳县城北部,李贺大道南侧,经六路西侧金荷绿洲居民小区内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青华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城北部,李贺大道南侧,经六路西侧金荷绿洲居民小区内,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建设利用地下水中低位热能为金荷绿洲居民小区住户进行供暖,总供暖面积为66219.9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能源站、9口采集井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过程中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树脂再生废水,经集水池收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北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2)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热泵机组和各种泵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厂界及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3)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旋流除砂器过滤的砂石和软化水装置定期产生的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履属于一般固废,砂石定期清理后用于填充小区绿化带;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