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312日-2020318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交运集团工业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西庄产业园(洛阳交运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悬挂件生产区和悬挂件脱蜡区东南角)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市绿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西庄产业园(洛阳交运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悬挂件生产区和悬挂件脱蜡区东南角),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2t/h天然气锅炉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人员由原项目中调配,不新增。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宜阳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宜政办[2020]17号文)新建燃气锅炉废气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树脂反冲洗水,利用厂区现有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三级标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西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东、西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要求;南、北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昼间标准要求;较近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