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323日-2020329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市瀚元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道路桥梁构件制造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三乡镇可乐湾村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倚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阳县三乡镇可乐湾村,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库及其他环保配套设施。在踏勘现场时发现该项目主体工程、办公楼等工程辅助和水电等公用工程已基本完成,后期续建主要为配套和完善环保工程,施工期已基本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由于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移交环境监察部门立案查处,且已依法处理到位。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应采取全场地面及进场运输道路硬化、物料运输全覆盖、环保车辆运输、安装车辆冲洗设备等有效措施减少车辆运输过程扬尘污染。采取生产车间全密闭,主要产尘设备、原料及产品装卸区均安装喷淋装置等抑尘措施降低工艺粉尘污染,严格落实“五到位一密闭”措施。水泥筒仓应设置仓顶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装置应设置集气罩+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设备经高效移动式除尘器处理;以上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搅拌器、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合理布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东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南、西、北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收尘灰、废钢筋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收尘灰回用于生产,废钢筋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