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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323日-2020329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宜阳县实验第一高级中学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宜阳县水乡东路和滨河北路交叉口北侧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青华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位于宜阳县水乡东路和滨河北路交叉口北侧,总投资38000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项目总建设用地243.53亩,建筑占地面积27061.50m2,总建筑面积99890.1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459.11m2,地下建筑面积431.05m2,共90个班4500个学位。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楼1栋、教学楼3栋、新建食堂2栋、行政楼1栋、学生宿舍6栋、教师公寓2栋、门卫室、站房、室外运动场、景观中心、地上停车场及校区内道路、围墙、给排水、电气照明、绿化工程等基础配套设施。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拟建项目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标准要求;使用挥发性药品的实验室应配备专业配套通风柜,产生的实验废气经通风柜内的风机收集后通过管道由屋顶排放。(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实验废水经调节池中和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北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宜阳县北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水泵和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实验室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固体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