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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环审[2021]12号

 

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河南青华生态环境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宜阳县实验第一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项目《报告表》结论及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结合我县环境功能区特点,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二、本项目位于宜阳县水乡东路和滨河北路交叉口北侧,总投资38000万元,环保投资95万元,项目总建设用地243.53亩,建筑占地面积27061.50m2,总建筑面积99890.1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9459.11m2,地下建筑面积431.05m2,共90个班4500个学位。主要建设内容为:实验楼1栋、教学楼3栋、食堂2栋、行政楼1栋、学生宿舍6栋、教师公寓2栋、门卫室、站房、室外运动场、景观中心、地上停车场及校区内道路、围墙、给排水、电气照明、绿化工程等基础配套设施。

三、项目建设期、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七个100%”扬尘防治措施,减少因地面开挖、物料装卸及运输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土要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严格执行《宜阳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宜政办[2020]17号)相关管理要求。

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实验废水经调节池中和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厂区总排口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宜阳县北城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宜阳县北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落实废气治理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标准要求;使用挥发性药品的实验室应配备专业配套通风柜,产生的实验废气经通风柜内的风机收集后通过管道由屋顶排放。

4、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水泵和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5、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实验室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固体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政策标准执行。

、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宜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部门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1年3月30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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