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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市烨兴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冷拉轴承钢线14000吨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
日期:2021-04-21
来源: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1日-2020年4月27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市烨兴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冷拉轴承钢线14000吨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轴承产业园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三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轴承产业园,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建设对年产冷拉轴承钢线14000吨生产线进行改扩建调整,(产品方案为:Φ3.5~Φ18盘条料,产能调整为8800 t/a;Φ8~Φ18直条料,产能调整为100t/a;Φ18~Φ25盘条料、直条料产能不变,为4900
t/a、100t/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生产车间、循环水池,依托现有生产车间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本项目不新增人员,从原项目中调配。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除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引风机+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2套)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1#、2#)排放,排放的速率、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中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降解后进入污水管网,厂区总排口出水水质应达到宜阳县锁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宜阳县锁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施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无心车床、轧尖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南、北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废金属屑及边角料、除尘灰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分子筛厂家更换后回收,厂内不暂存;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