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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526日-202161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中信重工洛阳重铸铁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耐磨件制造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李贺大道南侧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李贺大道南侧,总投资18003.38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技改后,铸铁车间产品结构调整为生产各类高端耐磨合金钢衬板铸件15000/年,普通铸钢铬钼衬板10000/年,高铬铸铁件400/年,灰铸铁件、球铁铸件4000/年,冶金辅具(钢锭模)200/年,外销铸件400/年,铸铁车间总产能30000/年规模不变;有色铸造车间产品方案及规模不变,劳动定员减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3D打印及数控加工中心、造型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的自动化管理操控系统(软件),同步完成配套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等。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木模制作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套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1m高排气筒(DA014)排放 ;浇注工序产生废气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21m高排气筒(DA011)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套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3m高排气筒(DA019)排放;机器人打磨工序1套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1m高排气筒(DA020)排放;热处理炉产生的废气经123m高排气筒(DA021)排放;3D打印工序列产生的废气经1套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21m高排气筒(DA022)排放;以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要求,甲醛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2)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辊道式抛丸生产线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南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东、西、北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3)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焙烧砂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