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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嘉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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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6-01
来源:环保局
洛阳嘉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收悉,经我局组织对你单位申请材料及经营场所进行核查,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的申请材料、贮存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等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相关要求,我局原则同意向你单位颁发“HW08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二、你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号为洛环宜固许可危废字4103270001号;收集许可经营危险废物的范围为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具体代码为:900-214-08,经营规模为400吨/年,其余信息详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三、你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保障经营设备正常运行,定期进行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防范事故发生;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实时信息公开;妥善处置经营过程中二次产生的危险废物;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你单位应在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到期前3个月内申请换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五、你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其他规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