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对洛阳航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尖端轻质军工结构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
日期:2021-06-24
来源: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3日-2020年6月29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航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尖端轻质军工结构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产业集聚区电子电器工业园区(租赁洛阳久创科技有限公司厂房)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华泓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电子电器工业园区(租赁洛阳久创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本扩建工程主要依托现有工程的5#、6#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其中5#厂房仍然利用南半部,本扩建项目建设年加工1200吨钛及钛合金精密铸件生产线,新增1套150Kg凝壳炉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替代产能为:洛阳特种材料材料研究院退出0.2T电炉一台,产能为1200t/a)。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含辐射类设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新增的150Kg凝壳炉废气依托原有环保设施处理后经DA001排放,融蜡、压蜡、脱蜡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顶吸或侧吸)+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沾浆、撒砂投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顶吸或侧吸)+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及《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并同时满足《河南省2019 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废气排放监管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热蒸汽脱蜡废水在脱蜡环节内耗,无废水外排;检测废水经车间内专用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模具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宜阳县西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车床、泵类、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废金属边角料、废石墨、废砂、除尘灰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石蜡、废活性炭、废UV灯管、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