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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迅邦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吨金属粉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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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7-09
来源: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年7月8日-2020年7月14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迅邦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吨金属粉末项目
2、建设地点: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专用设备制造专业园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佳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专用设备制造专业园,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1.45万元,建设年产100吨金属粉末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厂房内建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金属熔体雾化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经3套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粉体混合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共用一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金属粉尘中锡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设备冷却用水循环利用,损耗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近期进入化粪池降解后,定期清掏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远期待污水管网铺设完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管网排入区域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气动混合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排放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废坩埚、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坩埚、废包装袋、定期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进行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