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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东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特种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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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7-23
来源: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2日-2020年7月28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东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特种砂浆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白杨镇二区村平白路北现有厂区内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本扩建项目位于宜阳县白杨镇二区村平白路北现有厂区内,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47万元,建设年产20万吨特种砂浆(轻质抹灰砂浆10万吨/年、石膏基自流平砂浆10万吨/年)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车间内建特种干混砂浆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本项目依托的年产30万吨预拌干混砂浆及15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中的年产15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不再建设,项目不新增员工,从现有工程调配。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筒仓上料粉尘经7套高效覆膜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3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玻化微珠、石膏投料粉尘投料口上方封闭,顶部设集气罩,搅拌机密闭,呼吸孔上方设置滤布过滤,并在上方设集气罩,包装工序的下料口设置抽风管道经2套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添加剂投料粉尘设负压投料口,密闭顶盖,投料机自带覆膜滤袋除尘器并入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6)排放;以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表2标准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项目生产用水为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提升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项目产生的除尘器回收尘,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