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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722日-2020728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九久耐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年产2000个破岩滚刀和4200吨衬板、锤头异地搬迁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绿色铸造产业园(锦屏镇九都路5号)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市绿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绿色铸造产业园(锦屏镇九都路5号),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350万元,建设年产2000个破岩滚刀和4200吨衬板、锤头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宿舍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熔化工序中熔炼炉采取盖式集气罩收集,浇铸工序上方设废气集气罩收集,熔炼浇铸车间进行二次密闭,上述三处除尘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负压浇铸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V法造型工序的砂处理全线封闭,产生的粉尘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汇同脱箱落砂过程收集的粉尘一同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水玻璃砂造型生产线与落砂工序粉尘分别收集后共用1台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清理工序中打磨间需密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密闭的抛丸机经配套旋风除尘与袋式除尘联合除尘机组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热处理工序的天然气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热处理工序中淬火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油烟净化+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喷涂工序废气与热处理工序共用一套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7)排放;以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 1 标准要求并同时满足《关于印发洛阳市2019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201949号)中“铸造行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熔炼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的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附件1中“表面涂装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建议值要求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油烟、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附件1中“表面涂装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排放建议值要求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小型规模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冷却循环排污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降解后进入污水管网,厂区总排口出水水质应达到宜阳县西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宜阳县西庄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打磨房、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西、南、北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东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电炉废钢渣、造型废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塑料薄膜、废漆桶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电炉废钢渣、造型废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塑料薄膜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漆桶由供应厂商回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