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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河南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华电洛阳宜阳上观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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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7-29
来源: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4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河南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华电洛阳宜阳上观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盐镇乡境内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盐镇乡境内,项目占地面积9817m2,总投资34640.75万元,环保投资406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机组、箱变、集线路、交通道路及辅助工程,设计总装机容量为40MW,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3.6M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1台单机容量为4.0MW风力发电机组。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烟道至屋顶高空排放,应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标准值达标排放。(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建设期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运营期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的餐饮废水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污水管道排入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经处理出水水质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要求后排入一座10m3的污水集水池,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风电机组及变压器电气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采用减震基础、软连接;风电机组采用隔音防震型电机、减速叶片和阻尼材料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4)固废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检修更换产生的废旧零件风机存放在升压站暂存区,定期外售;储能系统废磷酸铁锂电池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风机和齿轮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铅酸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管理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生活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5)严格落实风机点位光影、声防护距离,在此防护距离范围内严禁布置风机。(6)项目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的送出线路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需单独办理环评手续。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采取的措施对各水土流失防治区进行植被恢复,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