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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1923日-2020929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立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纸套筒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产业集聚区宏元路2号(租赁河南宏元精铸有限公司厂房)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宏元路2号(租赁河南宏元精铸有限公司厂房),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8万元,建设年产1500吨纸套筒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租赁车间内建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废气防治措施:拟建项目抛光机上方设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依托厂区)降解后进入厂区管网,厂区总排口出水水质应达到北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北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3)噪声防治措施: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卷管机、纸管分切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废边角料、废包装袋、收尘灰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