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2217日-2022223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河南大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香鹿山镇产业集聚区食品产业园青啤南路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香鹿山镇产业集聚区食品产业园青啤南路,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9万元,建设1台4t/h天然气锅炉,2台2t/h天然气锅炉,且2t/h天然气锅炉与4t/h天然气锅炉不同时运行。项目不新增人员,从原项目中调配。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锅炉冷凝水及软化纯水制备废水混合后排入市政管网总排口,厂区总排口的出口浓度应满足北城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管网进入北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2)落实废气治理措施。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机处理后通过一根8m高排气筒(DA003、DA004、DA005)排放,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林格曼黑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30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1级))要求。3)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