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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信德科技有限公司铝件阳极氧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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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3-16
来源: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2年3月16日-2020年3月22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信德科技有限公司铝件阳极氧化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蓝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项目属于改建,对现有工程年产35000套军用航空电子配件中的铝质配件和不锈钢配件进行表面处理,年处理面积约200万平方分米(折合2万平方米),产能不变。建设内容为:利用2#车间预留区域进行建设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治、深度处理、分质回用”处理原则;含铬废水设置独立废水处理系统,经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阳极氧化2联水洗工序,不外排;染色废水经预处理(脱色)后与清洗废水一起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管网进入厂区总排口;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总排口;厂区总排口的出水浓度应满足锁营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锁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2)落实废气治理措施。蒸汽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SO2、NOX、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标准要求;表面处理工序生产线全封闭,产生的氮氧化物、硫酸雾、磷酸雾、氯化氢经集气装置+三级碱液喷淋装置(综合酸雾吸收塔)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铬酸雾单独收集后经三级碱液喷淋装置(铬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酸雾废气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限值要求。
(3)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包装废弃物暂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化学包装物、表面处理线各个槽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