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2331日-202246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河南古韩秦王酒业有限公司年产60.75吨白酒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宜阳县韩城镇秦王村郑卢路与韩石路交叉口向北约400米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宇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韩城镇秦王村郑卢路与韩石路交叉口向北约400米,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32.2万元,建设年产60.75吨白酒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成品包装车间、锅炉房、办公楼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在踏勘现场时设备已基本安装完成,后期续建主要为配套和完善环保工程,施工期已基本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由于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移交环境监察部门立案查处,且已依法处理到位。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1)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厂区落实雨污分流体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沉淀处理与生产废水(锅底水、一次洗锅水、糟液、地面清洗废水)一并进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0m3/d)处理;厂区总排口的出口浓度应满足韩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及《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后经管网进入韩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2)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拟建项目燃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SO2、NOX 、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标准;粮食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发酵工序、堆集工序、拌和、摊晾工序等酿造过程中挥发的气体在密闭厂房中经整中送排风系统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恶臭气体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要求。3)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最近敏感点秦王村(北侧和东侧居民点)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昼间标准限值。4)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酒糟和废纸箱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窑泥外运作为农用地土壤改良用土;废玻璃瓶、除尘器收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