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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宜阳县航空路220KV高压入地建设工程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2928日-2022108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关于宜阳县城市管理局宜阳县航空路220KV高压入地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宜阳县香鹿山镇航空路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赛佳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额6575.72万元,环保投资57万元本项目仅包含线路工程,不涉及变电站工程。本次迁建工程分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两部分:项目路径由兴召线11号塔大号侧偏右,在李贺大道南侧新建N1号双回路电缆终端杆,架空转电缆向东沿新建电缆沟道钻越至航空路东侧,右转向南在李营村西北角电缆转架空,新建N2号电缆终端杆接于原兴召线18号塔小号侧。本期新建架空路径总长: 2×0.15+2×0.05=2×0.2km,电缆路径长1.23km。新建双回路电缆终端杆2基。迁建后路径增长约100m。拆除原兴召线11号-18号间架空线路1.3km(不含11号和18号杆塔)。

 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严格执行《宜阳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宜政攻坚〔2022〕3号)相关管理要求。(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三)线路与公路、铁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居民区、学校、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