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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奥锐科贸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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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3-07
来源: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3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奥锐科贸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河下村同力大道北侧 6号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河下村同力大道北侧6号,总投资额8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属于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建设内容为:新建1 座探伤室,购置X射线3台,型号分别为PTS225-3000、XXG-2005、XXG-1605,最大管电压分别为225kV、200kV、160kV,最大管电流分别为30mA、5mA、5mA;并配套建设洗片室、评片室、危废暂存间、仓库和办公室。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1)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2)应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3)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检查,建立和完善辐射防护工作档案;(4)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