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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洛阳奥锐科贸有限公司

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宜环审〔2023〕11

 

洛阳奥锐科贸有限公司

单位委托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洛阳奥锐科贸有限公司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及《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河下村同力大道北侧 6号,总投资额8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属于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建设内容为:新建1 座探伤室,购置X射线3台,型号分别为PTS225-3000、XXG-2005、XXG-1605,最大管电压分别为225kV、200kV、160kV,最大管电流分别为30mA、5mA、5mA;并配套建设洗片室、评片室、危废暂存间、仓库和办公室。

三、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施工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

2、你单位应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

3、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检查,建立和完善辐射防护工作档案。

4、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5、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局

6按规定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7项目建成后,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8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内容、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政策标准执行。

、宜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部门负责本项目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3316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471600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真:0379-6888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