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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

河南洛阳宜阳召伯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意见

宜环审202321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

单位委托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河南洛阳宜阳召伯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及《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包括新建召伯变至古城机械厂变110kV输电线路和间隔扩建工程。

1)新建召伯变至古城机械厂变110kV输电线路

新建线路起于召伯220kV变电站110kV出线东数第八间隔,止于古城机械厂西南新立终端钢管杆,新建线路路径全长 1.43km,其中单回路电缆路径长0.29km,同杆双回(单侧挂线)架空线路路径长 0.05km,同杆双回(双侧挂线)架空线路路径长 0.26km,同杆四回(均挂线,上两回预留)架空线路路径长 0.83km。

2)间隔扩建工程

召伯220kV变电站本期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为预留110kV出线东数第八间隔,扩建工程位于站内,不新增占地。

本项目总投资14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40%。。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要求如下: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及线路周围环境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报告表》中措施要求及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处置。

四、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建设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并落实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七、本批复有效期五年。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2023420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4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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