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356日-2023511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中国华电洛阳宜阳100MW风电项目+500MW500MWh共享储能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柳泉镇北岭村北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宏程矿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柳泉镇北岭村北,建设一台110KV主变,容量为1×100MVA,电压等级110KV/35KV,户外布置、出线间隔及出线1回路。本项目总投资3457.89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6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1%。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及线路周围环境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报告表》中措施要求及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处置。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并落实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