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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洛阳宜阳100MW风电项目+500MW/500MWh共享储能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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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5-12
来源:宜阳县环保局
关于河南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洛阳宜阳100MW风电项目+500MW/500MWh共享储能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宜环审〔2023〕23号
河南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河南宏程矿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洛阳宜阳100MW风电项目+500MW/500MWh共享储能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及《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柳泉镇北岭村北,建设一台110kV主变,规模为1×100MVA,电压等级110kV/35kV,户外布置、出线间隔及出线1回路。本项目总投资3457.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91%。
三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要求如下: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及线路周围环境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 、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限值要求。
(三)该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应按《报告表》中措施要求及国家标准规定建设标准化贮存场所,安全处置。
四、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建设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并落实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七、本批复有效期五年。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审批。
2023年5月12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471600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传 真:0379-6888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