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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宜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军工精密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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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01
来源: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宜创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军工精密零部件生产线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产业集聚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航空路5号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产业集聚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航空路5号,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247.5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特种军工精密零部件2500套,其中导弹零部件500套/a、发射系统结构件500套/a、船舶零部件500套/a、航天设备零部件1000套/a。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拟建项目焊接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油淬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油雾净化装置(二级回收)+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调漆、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和漆雾经密闭喷漆房装置收集后进入“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床+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RCO)”(TA003)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密闭烘干房装置收集后直接进入“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RCO)”(TA003)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喷砂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TA006)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6)排放;电弧喷涂或等离子喷涂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TA007)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7)排放;以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阳极氧化主线产生的硝酸雾(以氮氧化物计)、硫酸雾采用侧吸风+集气管+1套2级酸雾吸收塔(TA008)+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阳极氧化小线产生的酸雾采用侧吸风+集气管+1套2级酸雾吸收塔(TA009)+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阳极氧化生产线产生的铬酸雾采用侧吸风+集气管+1套2级铬酸雾吸收塔(TA005)+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硫酸雾、氮氧化物、铬酸雾、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相关要求,氨的排放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限值要求。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8排放,烟尘、SO2、NOx的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要求。(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厂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措施;含铬、氟废水、拖把涮洗水、酸雾吸收塔废水经铬还原反应+pH调节池+絮凝池+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器+重金属吸附系统之后经反渗透设备处理后清水回用于阳极氧化水洗工序,浓水进入三效蒸发器蒸发浓缩结晶,结晶盐委外处理,不外排。酸碱综合废水经pH调节池+絮凝池+沉淀池+组合过滤+重金属吸附系统处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总排口排放至宜阳县锁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18)表2排放标准要求,且满足宜阳县锁营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3)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水泵、空压机等,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李营村的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要求。(4)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安全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加强厂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控,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6)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中要求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尽可能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