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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古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洛阳绿色铸造产业园新建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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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12
来源: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宜阳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古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洛阳绿色铸造产业园新建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
2、建设地点:站址位于宜阳县锦屏镇南环路以北,红星路以西,九都路以东,洛阳古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洛阳绿色铸造产业园厂区内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洛阳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境内,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新建一座110千伏变电站,站址位于宜阳县锦屏镇南环路以北,红星路以西,九都路以东,洛阳古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洛阳绿色铸造产业园厂区内,电压等级为110千伏,主变容量为2×50兆伏安,本期1×50兆伏安,主变压器采用户外布置。(2)此变压站新建2回110kV线路,一回接入国网220kV召伯变,一回备用(预留接入国网110kV后庄变),线路长0.163km,其中架空线路长0.073km,电缆线路长0.09km。
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投资比例1.625%。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洒水、隔离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环保措施,确保变电站及线路周围环境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100微特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三)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应按《报告表》中措施要求及国家标准规定建设标准化贮存场所,安全处置。
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