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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审批科。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6日-2024年1月22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河南标越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洛阳市佳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2、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三里庙村宜赵路西1公里处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锦屏镇三里庙村宜赵路西1公里处,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利用义煤原有工业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91平方米标准化厂房,新增日处理能力5吨的医疗废物的生产设备,采用微波消毒工艺,设计年处理医疗废物1825吨,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气、废水处理等环保治理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1)本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项目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车辆消毒清洗废水、医废处置车间及冷库清洗消毒废水、上料桶清洗废水、旋流塔废水及蒸汽发生器外排废水经全部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10m3/d,采用A/O+MBR+消毒+砂滤+炭滤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消毒工序及绿化,不外排。(2)项目微波消毒系统废气经初高效两级过滤箱+活性炭吸附处理,再经过“旋流塔+覆膜袋式除尘器+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医废进料、出料口废气,微波车间冷库废气集中收集后,一并排入“旋流塔+覆膜袋式除尘器+光氧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生活污水处理站及生产废水处理站加盖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微波消毒设备、周转箱自动清洗机、制冷机、风机、水泵等,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4)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安全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5)本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加强厂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水质监控,严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