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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阳洛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万吨新型保温材料原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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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2-12
来源: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宜阳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审批科。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12日-2025年02月19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阳洛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万吨新型保温材料原料项目
2、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大柳树村村东一号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保管家(洛阳)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大柳树村村东一号,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租赁车间内建设原料区、成品仓、及一条年加工1万吨新型保温材料原料生产线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采用“铸造厂中频炉炉渣—球磨—磁选—金属及金属化合物、保温材料原料—包装外售”工艺。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区设喷干雾装置,上料、皮带运转、球磨工序二次密闭,上料、皮带运转、球磨产品落料、包装各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集气管道+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速率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修订稿)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不外排;车辆冲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球磨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4).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废钢球、车辆冲洗循环池污泥、除尘器收集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废钢球、车辆冲洗循环池污泥、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在厂区内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志)分类收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