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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审批科。

公示时间:20250325日-2025年0401日。

联系电话:0379-68882934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河南曌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锦屏镇河下村南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昶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河下村南租赁洛阳市铸石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厂区内闲置车间,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租赁车间内建设原料区、生产区密闭成品库一条年加工5万吨建筑垃圾及废石料再生利用生产线配套的环保设施。

5、项目在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密闭固定喷干雾装置,上料、破碎、筛分、制砂及皮带输送设备二次密闭上料、破碎、筛分、制砂及皮带输送各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密闭管道+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商砼(沥青)搅拌站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指标要求。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经两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洗砂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鄂破机、圆锥破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泥饼收集后存放于泥饼临时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车辆冲洗沉渣作为洛阳市铸石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原料,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